索引号: | 12320600MB0235993F/2020-00245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0-08-27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2320600MB0235993F/2020-00245 |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0-08-27 | ||||
发布日期: | 2020-08-28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通办〔2019〕61),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地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在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指导下,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协同配合驻通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风险处置、业务发展和消费者保护等协作机制。负责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相关工作。
2.贯彻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发展规划和政策。加强对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领域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配合驻通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分析全市金融运行形势,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协调解决全市金融业改革与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3.联系协调驻通金融机构。协调推进全市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建立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评价激励机制。配合驻通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参与指导和规范全市重大项目融资工作。
4.负责全市上市和挂牌企业的培育工作,推进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推进上市、挂牌公司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和再融资。配合证券监管部门规范发展全市上市、挂牌公司。
5.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含融资再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以及从事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可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
6.负责强化对全市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和具有金融属性但不属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7.推动落实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属地责任,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同配合驻通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健全全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早期干预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防范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及非法金融业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承担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强化监管职责,加强审慎监管、行为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规范事前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效率。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银行保险处、资本市场处、金融稳定处、地方金融监管一处和地方金融监管二处。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本级。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年以来,市金融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党建引领,紧扣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三大任务,扎实苦干、担当尽责,努力做到“三提升一降低”(提升中小企业获得感、提升服务大局履职力、提升党员干部战斗力,降低金融领域风险度),推动了全市金融业持续稳定发展。存贷余额增量双超“千亿”。9月末,全市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3637.61亿元、9898.25亿元,较年初分别增加1423.42亿元、1006.69亿元。其中,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量五年来首破千亿,同比增长15.82%。制造业贷款增量创新高。9月末,制造业贷款余额达1174.70亿元,较年初增加66.77亿元,为今年以来最大增量;小微企业制造业贷款余额788.89亿元,较年初增加79.92亿元,为三年以来最大增量。小微企业贷款保持“两增”。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2336.72亿元,较年初增加151.64亿元;贷款户数达9.25万户,较去年同期增加1.4万户。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能级快速提升。注册企业达14015家,较去年同期增加7000家;累计发布融资需求137.73亿元,为2723家企业解决融资122.88亿元。实现了注册企业破万家,解决融资破百亿元。“融金惠通”帮企行动持续深入。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服务企业百日行”部署,牵头开展“融金惠通”帮企行动,为2347家有效信贷需求企业,解决融资需求1651笔,实现融资94.61亿元,资金解决率达83.5%。企业上市迈上良性轨道。新增上市企业2家、新三板挂牌企业4家。全市现有上市企业43家,新三板累计挂牌企业94家。至9月末,我市直接融资总额达48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7%,其中流入制造业金额72.3亿元,已超过去年全年水平。地方金融监管敢于先行先试。大胆破题,率先在全省各设区市出台监管制度文件,确定分类监管、公开监管、联合监管工作思路;对存在风险隐患机构勇于亮剑,果断分类采取措施。处非整治工作不断深化。在省内率先行动整治伪私募乱象,全市非法金融活动风险化解取得显著进展,获省金融局和证监局高度肯定。1-9月,全市新发集资案件35起,涉及集资金额19.26亿元、集资人数11661人,同比去年分别下降32.3%和40.5%。融合党建持续创新创优,扎实有效推进主题教育活动,“融金惠通”党建品牌获评市级机关年度优秀党建品牌,我局获评全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仅20家。
第二部分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分数据表另附公开文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053.2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1.06万元,增长77.86%。其中:
(一)收入总计1053.2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53.23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461.06万元,增长77.86%。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机构改革,职能增多,在职在编人数由20人增加至27人;二是年度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标准提高。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053.2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1万元,主要用于追加了基本支出中新调入人员的工资福利、交通费。与上年相比增加7.91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基本支出中新调入人员的工资福利、交通费。
2.金融(类)支出815.79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人员日常经费等基本支出及金融发展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68.63万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机构改革,职能增多,在职在编人数由20人增加至27人;二是年度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标准提高。
3.住房保障(类)支出229.5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84.52万元,增长409.95%。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机构改革,在职在编人数由20人增加至27人;二是年度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标准提高。
4.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1053.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3.2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105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56万元,占78.76%;项目支出223.67万元,占21.24%;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53.2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1.06万元,增长77.86%。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机构改革,职能增多,在职在编人数由20人增加至27人;二是年度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标准提高。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053.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2.21万元,支出决算为105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15%。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单位机构改革,原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预算经费划转至我局,中小企业服务相关业务支出从此项列支。
2.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单位机构改革,原商务局“流通业发展推进专项”预算经费划转至我局,融资租赁、典当等流通业发展业务相关业务支出从此项列支。
(二)金融支出(类)
1.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80.74万元,支出决算为80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职能增多,在职在编人数由20人增加至27人。
2.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改革,职能增多,在职在编人数由20人增加至27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44.61万元,支出决算为4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机构改革,职能增多,在职在编人数由20人增加至27人;二是年度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标准提高。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6.86万元,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机构改革,职能增多,在职在编人数由20人增加至27人;二是年度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标准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9.5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3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3.76万元、津贴补贴343.45万元、奖金124.66万元、绩效工资10.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50.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3万元、住房公积金8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24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万元。
(二)公用经费94.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39万元、印刷费1.25万元、邮电费4.99万元、差旅费5.3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7.6万元、维修(护)费2.1万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1.33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劳务费0.89万元、委托业务费0.49万元、工会经费5.92万元、福利费1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1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3.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1.01万元,增长52.15%。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机构改革,职能增多,在职在编人数由20人增加至27人;二是年度公积金、提租补贴等标准提高。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9.5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3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3.76万元、津贴补贴343.45万元、奖金124.66万元、绩效工资10.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50.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3万元、住房公积金8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24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万元。
(二)公用经费94.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39万元、印刷费1.25万元、邮电费4.99万元、差旅费5.3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7.6万元、维修(护)费2.1万元、会议费2.5万元、培训费1.33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劳务费0.89万元、委托业务费0.49万元、工会经费5.92万元、福利费1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1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11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2.7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4.5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7.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决算增加1.27万元,主要原因为安排4人因公赴台湾培训,人数较上年增加;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5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4人次赴台湾培训。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4.52万元,完成预算的61.08%,比上年决算减少0.94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按照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要求,控制接待人数,减少接待次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要求,控制接待人数,减少接待次数。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52万元,接待52批次,667人次,主要为接待接待上级部门调研、兄弟省市考察、金融招商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7.9万元,完成预算的130.66%,比上年决算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按照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要求,控制会议人数,减少会议次数;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职能扩展,接待上级部门调研、兄弟省市考察、金融招商等次数增加。主要为召开金融招商会议、项目推进会议、处非工作会议。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62个,参加会议2741人次主要为召开召开金融招商会议、项目推进会议、处非工作会议等。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6.83万元,完成预算的70.61%,比上年决算增加2.83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职能扩展,资本市场专题培训、金融监管培训、金融条线人员业务培训等培训次数、培训人数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要求,控制培训人数,减少培训次数。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8个,组织培训872人次主要为培训资本市场专题培训、金融监管培训、金融条线人员业务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98万元,比2018年增加21.87万元,增长29.91%。主要原因是一是单位机构改革,职能增多,在职在编人数由20人增加至27人;二是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93%。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单位(□开展、?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本部门单位共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23.6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