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20600MB0235993F/2023-00032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报告
发布机构: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11-04 发布日期: 2023-01-0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金融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索引号: 12320600MB0235993F/2023-00032
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报告
发布机构: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11-04
发布日期: 2023-01-0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金融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市金融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来源: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05 15:27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2年,市金融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市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围绕全市“三个年”“三个三年”“四项工作机制”等重大部署,积极采取精准有效措施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南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在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作唯一经验交流,获省领导肯定;“三个一”闭环工作机制经验全省推广。“五关”“四网”源头防控机制被省局转发全省推广。主动提升机关作风,深度挖潜融资租赁融资空间,助力制造业企业融资、融物,属省内首创,获学习强国报道。

一、2022年主要成绩

(一)融资规模稳步上升。9月末,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8192.98亿元、15885.55亿元,分别较年初增加1818.04亿元、1744.49亿元,增幅分别为11.10%、12.34%,余额均位于全省第四。直接融资总额为965亿元,其中,上市公司首发募资36亿元,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再融资5.88亿元;债券融资906亿元。全市引入股投创投资金(PE/VC)17亿元。

(二)融资成本稳中有降。贷款利率下降,1-8月,全市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4.51%,同比下降39个基点,累计为各类市场主体节省融资成本26亿元。周转成本下降,截至9月末,累计为2032户小微企业转贷3000笔、249.02亿元,节约贷款周转成本超5亿元。担保成本下降,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平均费率降至0.56%,较年初下降49.1%,为小微、“三农”企业节省开支1400余万元。债券发行成本下降,全市共发行各类信用债152只、906亿元,加权平均发行利率仅为3.24%,较去年同期下降100BP。

(三)信贷结构持续优化。9月末,全市制造业贷款余额1979.78亿元,较年初增加383.27亿元,增量创十年新高,同比增速达28%,实现连续21个月两位数增长。全市普惠型金融重点领域贷款余额2514亿元,较年初新增423亿元,增幅20%。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当年新增金额84亿元,在保余额95亿元,服务小微和“三农”业务占比达到96%,较年初提升5.8个百分点。

(四)资本市场培育持续攀高。9月末,全市新增上市公司3家,列全省第4;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6家,全省第二;新增报会企业12家,创历史新高;新增辅导备案企业11家。全市共有54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其中境内上市公司47家,市值4232亿元,数量及市值均列全省第5。新三板正常挂牌企业56家,其中创新层16家。IPO过会待发行企业2家,在会企业15家,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25家。

(五)现代金融繁荣发展。根据全市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出台《南通现代金融繁荣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南通市2022年度现代金融繁荣发展工作要点》《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支持政策,积极推进通创区金融总部、市北高新区私募基金集聚区和开发区金融后台服务基地建设,今年以来,新设4家在中基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新增39只备案基金、新增基金管理规模46亿元。新增金融后台服务企业4家。

(六)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持续提升。9月末,全市地方金融组织法人机构当年新增融资325.1亿元,全年预计将突破400亿元,较上年增长10%以上。其中,融资担保行业当年新增额、在保余额、放大倍数三项指标继续位居全省前列,累计为1919家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额225.2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0.73%、31.43%;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当年新增金额84.47亿元,服务小微和“三农”业务占比达到96%,比年初提升5.76个百分点;商业保理行业受让应收账款余额首次突破100亿元。

(七)风险防范工作扎实有效。前三季度,已告知交办核查各类涉非线索19条,实施奖励5人次,向外省市提供涉嫌非法金融活动线索9件。全市新立非法集资案件8起、集资金额2.9亿、集资人数1131人,三项核心指标分别同比下降52.9%、22.3%和28.4%,根本上扭转了非法集资风险高发频发势头,较好实现了“防反弹”目标。处置退出各类地方金融组织11家,其中融资租赁5家、小额贷款4家、资金社和典当行各1家,资金社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层面真正清零,实现历史性突破。陆续就外省金融机构相关债券到期回售、股票质押融资平仓等风险,专题向上请示恳请省专班、国务院金稳委帮助协调11次,最大努力争取上级支持。

二、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

(一)市场主体信心不足,信贷需求收缩。企业方面,对项目投资和扩大生产持有谨慎态度,提前还款现象增多。9月末,中长期贷款新增占比从去年同期89%降至今年63%。个人方面,部分人群因失业或收入减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降低,消费信贷和按揭贷款需求减弱。9月末,全市个人购房贷款较年初减少94亿元,同比少增439亿元。

(二)上市企业数量较少,直接融资总额偏少与省内先进地区相比,我市境内上市企业、在审企业、辅导备案企业数量均较少,均列全省第五位,后续追赶超越的压力很大。同时,直接融资总额也偏少,低于苏南地市。

(三)建筑业领域金融风险需持续关注。9月末,全市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150.45亿元,比年初增加48.86亿元;不良贷款率0.95%,省内最高,主要是建筑业等不良加速暴露。今年以来,受恒大和房地产市场下行影响,建筑企业新承接项目合同金额同比普遍下降15至30个百分点,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减弱,债务违约风险上升。

(四)信用债券集中兑付仍需关注。截至9月末,全市各类存量债券(不含境外债) 474只、2894亿元,全省排名第五,在全省占比约6%,债券余额较去年同期少13.4亿元。四季度,我市到期或可回售债券64只,涉及金额387亿元。其中,到期债券42只、208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到期债券多23.6亿元、增长12.8%。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端口前移,主动服务。发挥“融资好通”一站式服务热线和“一码通”贷款码融资需求收集作用,推广银行系统直连和“一企一方案”等方式,提升信贷需求响应实效和审批效率,进一步推动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扩面提质。流程简化,闭环服务。依托“企业上市服务专窗”和“上市好通”企业上市一站式服务平台,深入推进 “一网通办”、“一窗受理”。持续完善“六个一”全流程闭环服务机制,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和合作的“三所一中心”资源优势,做深做优做精“江海创投行”活动,提升企业信贷融资和股权融资获得感。聚焦重点,精准服务。研究出台南通资本市场三年行动方案,促进资本、科技与实体高水平循环。围绕“智改数转”、“专精特新”等重点项目和领域,引导银行机构创新产品、优化服务,精准支持南通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联合人行探索推进县(市)板块申报绿色金融创新改革试验区,指导构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等。抓好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试点推进实施,促进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在南通的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加快推动企业上市发展。不断优化上市环境。持续发挥“上市联席会议”和“白名单”两项制度作用,完善“三个一”机制,进一步加快企业上市进程。借助南通市上市公司协会,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本市场活动。加快推进市政府与北京证券交易所签约。持续挖掘培育资源。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培育长效机制,积极打造线上线下综合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企业上市地方培育系统作用,加强后备企业入库培育、入轨转化和分类指导。加强与重点产业部门、园区、中介机构等的对接,分行业、分板块、多渠道挖掘上市后备资源。深化打造服务平台。深化与沪深合作,推动深交所南通路演中心、北交所南通基地落地生效。同时,发挥已有上交所南通基地、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江苏股交南通分中心作用,为企业股权融资和对接资本市场提供多样化综合服务。

(三)进一步推动金融业繁荣发展。丰富金融业态。积极融入长三角金融一体化格局,优化完善政策支持,引导和促进各种金融要素资源聚集,推动市区板块赴北、上、深、杭等地开展金融招商活动,招引并力争落户1-2家知名地方金融组织,进一步丰富我市金融业态,提高金融资源配置能力。繁荣期货市场。推动市政府与大商所签订战略合作备忘录,争取新上市产品交割库落地。继续推广“保险+期货”项目,探索开展场外业务、“期货+保险+银行”仓单融资业务,确实提高企业仓单融资额和本地货物交割量。壮大地方金融组织。研究完善行业发展政策措施,争取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新纳入普惠金融奖补范畴。持续促进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壮大,力争新设各类机构5家以上,新增注册资本5亿元以上。

(四)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领域监管工作。提高现场检查等监管工作质量。有序推进典当行年审评级、担保和小贷机构现场检查、问题机构财务审计分析,及时规范处置各类群众投诉举报。加强对新业态的研判。对为借贷、买卖等活动提供咨询、撮合等业务的中介机构,特别是当前社会中新出现的寄卖行、贵重物品回收等与典当业务相似的新业态,主动加强风险研判和教育提醒,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上门开展现场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典当行为,及时进行相应处置。加强对问题机构的监管。对实际不开展小贷业务的机构加快引导退出,督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尽快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推动属地监管部门加大空壳、失联融资租赁机构出清力度。

(五)进一步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协调会同各地各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放贷和其他金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探索对涉非法集资线索开展行政处置,积累执法经验,形成执法合力,坚决铲除非法金融滋生土壤,确保区域金融安全稳定。源头防控非法金融风险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落细落实“五关”“四网”做法,着力实现监测预警精准化、源头防控精细化和宣传教育常态化。落实金融风险防控“四项机制”,牵头开展风险研判和防控处置,坚决防止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案件重新反弹。配合证监部门积极探索防范违规私募基金风险有效办法,切实解决伪私募、类私募、乱私募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假借私募名义的非法集资活动。切实防范资本市场风险。实时关注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和苗头性风险,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和上市公司主体责任;加大对债券结构、利率及还本付息情况的分析和研判,确保不发生债券兑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