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就没有骗子不敢撒的谎。债务也能轻松化解“化解”,你可曾听闻过?一众所谓“解债机构”,以提供“债事服务”为名,以化解债务纠纷为由,收取高额服务费,骗取债权人、债务人钱财,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本期我们就来聊一聊“解债类”金融犯罪。
问:什么是“解债类”非法集资?
答:不法分子以向客户提供债权债务抵消、托管、整合化解、实物兑换等服务为名,承诺将客户手中的债权债务转化为可持续的现金流,并定期返还收益,诱使客户缴纳咨询费、保证金或投资入股等。
问:“解债类”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手法?
答: 常见手法一 :要求债权人或债务人按照债务金额一定的比例缴费充值购买购物卡,并缴纳服务费,承诺提供等值的黄金、珠宝等实物“质押”,并从缴款次月起,每月定量返款,直至期满债务返完。返款以积分的方式返至客户购物卡上,积分可以提现,也可以在其线下签约的或指定的购物平台上消费。
常见手法二:仿冒银行营业网点开展分支机构,以提供“解债服务”为名,采取召开推介会、集中授课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以高收益为诱饵,诱导债权人或债务人签订“解债协议”并缴纳咨询费和履约保证金。协议签订后,于次月开始定期返还现金,直至期满债务返完。
常见手法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外宣称能够通过“特殊渠道”化解难以追回的债务,诱导债权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按债务额的一定比例缴纳预付款,从缴款次月开始定量返款,直至期满债务返完。用后签协议债务人的投资款返还给先签协议的债务人,形成旁氏骗局。
问:如何鉴别防范“解债类”非法集资?
答:防范此类非法集资须注意以下三点。一是牢记拒绝“画饼” 。有关债事服务机构宣称在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搭建服务平台,承诺收取咨询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后,通过以物抵债、现金分期等方式实现债权、代偿债务。其实事实是此类机构并不审查债权债务关系真实性,也不采取任何解债措施,本质上是以解债之名行集资之实;二是坚决抵御“利诱”。不法机构谎称缴纳解债金额30%—60%的费用后,即可获得全额甚至明显高于债权的现金或实物回报,但此类机构其实并无实质经营活动和收益,所谓抵债物品价格虚高,完全靠拆东墙补西墙维系,资金运转不可持续;三是冷静看清“造势”。机构常以“具有央企、国企背景”“提供等额资产保障”为噱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有的还设置层级奖励制度,诱使公众投资加盟并发展人员加入,甚至设立仿冒银行设立网站、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线下实体经营网点,以误导公众,快速扩张。此类“解债机构”无金融管理部门审批许可,不是金融机构或地方金融组织,只是一般市场主体,没有部门对其进行严密监管。此类机构运作模式违背市场基本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一旦出险参与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广大群众切不可以贪小便宜吃大亏,面对此类机构的违法宣传也可向相关部门积极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