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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小课堂第九十一期:非法集资新套路 “退保理财”莫轻信

来源: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14 字体:[ ]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保险公司等名义实施“退保理财”“全额退保”行为,他们以“代理全额退保”为噱头,诱导消费者办理退保,并将退保金转投其推荐的“高收益理财产品”,不仅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诱发非法集资风险,还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了损失。本期我们就“退保理财”相关套路及防范要点进行讲解。

市民甲:通常“退保理财”骗局是如何进行的呢?

金安:第一步,不法分子通过拨打保险消费者电话等方式,自称是金融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以获得保险消费者信任,盗取其保单号、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第二步,宣称保险消费者持有的保险产品收益较低,以“客户售后服务”“保单收益升级补偿”“赠送礼品”等名义推荐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第三步,用购买“理财产品”可获补贴,退保资金转购“理财产品”可获贴息等话术,诱导保险消费者办理退保,购买其“理财产品”。

市民甲:那么,面对不法分子的“步步为营”,我们该如何“见招拆招”呢?

金安:作为金融消费者,要避免落入此类骗局圈套我们要做到以下四点。一是正确认识保险功能。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人们通过保险能将面临的各种风险转嫁出去,交由专门经营风险的保险组织承担,在既定的风险事件发生后,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摆脱因风险事件造成的困境。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建议保险消费者谨慎退保,以免失去保障;二是勿受高息理财诱惑。以高收益为卖点的“理财产品”,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为避免上当受骗,建议保险消费者不要轻信“退保理财”,做到“三拒绝”:拒绝相信高息“理财”和以保险公司名义承诺的高额回报;拒绝接受礼品、“先返息”等诱饵;拒绝与销售人员以个人名义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以及接受销售人员个人名义出具的收据等;三是勿轻易出示保单和身份证件给他人。保单属于有价单证,个人身份证是个人身份证明,请务必妥善保管,切勿轻易对他人出示或交给他人代为办理退保手续,谨防不法分子借机窃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继续行骗;四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遇可疑邀约时,保险消费者可通过“三查三验”来识别:一是查看销售人员是否持有执业证书,如有怀疑可联系执业证书所载的保险机构验证其身份的真实性,拒绝与未持有执业证书的人员发生业务往来;二是查看所售产品是否为合法,如有怀疑可通过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查询等方式验证,拒绝购买非法理财产品;三是查看销售人员所属公司地址,看所留地址是不是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地址,可通过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工商登记信息等方式验证。保险消费者如遇“退保理财”骗局时,建议留存相关证据(如销售过程的录音录像、相关单据等),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南通市处非办提醒“退保理财”手法新颖,隐蔽性强,一方面非正常退保将导致消费者失去保险保障,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另一方面退保资金大多被诱导转购“理财产品”,退保资金得不到保障,可能涉嫌非法集资。广大市民一定要擦亮眼睛,警惕此类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