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20600MB0235993F/2019-00334 | 分类: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9-07-30 | 发布日期: | 2019-09-1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南通市类金融机构监管分类暂行办法》的通知 |
索引号: | 12320600MB0235993F/2019-00334 | ||||
分类: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9-07-30 | ||||
发布日期: | 2019-09-15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印发《南通市类金融机构监管分类暂行办法》的通知 |
各相关类金融机构:
经研究决定,现将《南通市类金融机构监管分类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相关类金融机构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4日
南通市类金融机构监管分类暂行办法
为引导全市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农民资金互助社等类金融机构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同时保障监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分类依据
主要从六类机构的业务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经营情况报送情况、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及日常工作行为等方面制定打分标准(详见附件),根据各机构的事实行为进行打分,同时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反馈的相关信息,最终确定所属监管分类类别。
二、分类标准
根据机构实际情况将监管分类分为四类,分别是正常监管企业、监管困难企业、疑似异常企业、列入清理企业。
前三类按照打分标准计算得分、划分类别,满分100分,具体是:80分(含)以上为正常监管企业、60分(含)-80分视为监管困难企业、低于60分视为疑似异常企业。实行倒扣分制和加分制。
列入清理企业标准为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长期处于停业或未经营状态的机构。
上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是指:抽逃注册资本、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涉黑涉恶、连续6个月(含)以上不报送财务和业务数据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等。
上述“长期停业或未经营的状态”是指:截止当年末,连续两个年度未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连续两个年度未向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或连续24个月(含)以上纳税申报处于 “无”状态、没有在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和公安部门验收许可的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没有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的在岗履职法定代表人、没有正常在岗上班的从业人员。
三、结果运用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每月15日前通报各类机构得分及分类情况,次年1月从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获取各机构相关信息,结合上年度打分结果,确定监管分类机构名单。同时将监管分类中疑似异常企业和列入取缔企业名单发送至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
正常监管企业:一般不需要采取特殊监管措施,主要以原则性、常规性监管为主。积极支持公司发展,优先享受各类优惠扶持政策。对未出现扣分情况的企业优先纳入我市“类金融机构示范基地”评选范围。
监管困难企业: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明确提出存在问题并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暂缓市级层面企业股权调整、经营地址变更等相关审批手续。
疑似异常企业:作为重点关注对象,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对未按期完成整改、没有整改计划和整改意愿的企业,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同时向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报送机构异常信息,提请列为异常经营名录。
列入清理企业:依法依规予以清理,收回机构相关业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处理。
对12个月内存在6次(含)以上被列为监管困难企业和疑似异常企业的机构,将不再享受市级层面各项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同时作为年审不通过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由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各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区域内相关办法。
附件:
南通市类金融机构经营信息报送要求
机构类别 |
内容 |
报送渠道 |
报送 截止时间 |
备注 |
融资担保公司 |
业务信息 |
江苏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信息系统企业端 |
每月15日之前 |
|
月度经营快报 |
1826qiqi@sina.com |
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
||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 |
实时业务信息 |
江苏农民资金互助社综合业务平台企业端 |
实时录入 |
|
月度经营套表 |
ntjrjgyc@163.com |
|||
小额贷款公司 |
实时业务信息 |
金农小贷行业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端 |
实时录入 |
|
月度经营套表 |
ntxdxh@163.com |
|||
融资租赁公司 |
当月业务信息 |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
已有账号企业 |
|
ntjrjjgc@163.com |
未有账号企业 |
|||
月度经营情况Excel版 |
ntjrjjgc@163.com |
所有企业报送 |
||
季度经营情况 |
ntjrjjgc@163.com |
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 |
未有账号企业报送Excel版 |
|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
已有账号企业 |
|||
年度经营情况 |
ntjrjjgc@163.com |
全国年报工作上报日结束前 |
未有账号企业报送Excel版 |
|
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 |
已有账号企业 |
|||
典当行 |
实时业务信息 |
典当通或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
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 |
实时录入 |
月度经营套表 |
南通市类金融机构重大事项信息及日常工作报送要求
机构 类别 |
内容 |
报送 渠道 |
报送截止时间 |
所 有 机 构 |
1. 引发群体事件的; 2. 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的; 3.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 4. 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 发现主要出资人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主要出资人对公司造成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的; 6. 主要负责人失踪、非正常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或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 7. 发生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 8. 发生高利贷、暴力催贷、违规放贷等严重违法行为; 9. 发生账外经营和账外活动; 10. 上级监管部门要求报告的其他情况。 |
逐级报送:类金融机构向所在地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后,由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报送市局。 |
24小时内 |
1.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2.发生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赔偿责任; 3.为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为自身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除外),或发生其他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20%的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 4.任一股东所持企业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5.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总经理发生变动或无法履行职责; 6.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受到相关部门较大金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拘留等重大行政处罚,或者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 7.其他对公司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5日内(如相关情形发生较为频繁,也可于每月5日前批量集中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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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金融局工作任务 |
根据任务通知 要求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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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监管工作会议 |
根据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会并准备相关材料 |
南通市类金融机构监管分类扣分细则
项目 |
扣分值 |
|
材料报送 |
月度报表报送 |
迟报一次扣10分 |
报表内容不完整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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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未报扣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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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造假扣100分 |
||
临时材料报送 |
迟报一次扣10分 |
|
报送内容不完整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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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报扣40分 |
||
报送内容造假扣100分 |
||
信息系统填报 |
季度报送 |
迟报一次扣10分 |
报表内容不完整扣10分 |
||
当季未报扣50分 |
||
数据造假扣100分 |
||
年度报送 |
迟报一次扣10分 |
|
报表内容不完整扣10分 |
||
当年未报扣50分 |
||
数据造假扣100分 |
||
重大事项信息及日常工作 |
没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重大事项信息的1次扣50分。 |
|
没有按照工作要求的时间和任务完成1次扣20分 |
||
通知会议无故缺席1次扣20分 |
说明:1.迟报:未按规定报送日期报送即为迟报。
2.未报:在规定报送日期7日后仍未收到企业信息的视同未报。
3.报表内容不完整:表格内每项栏目均应有数字,空白无数字的视同不完整。
4.加分制:因扣分视为监管困难企业和疑似异常企业的机构,在收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整改提示函》后,连续两个月未发生扣分情况,从第三个月起在不发生扣分情况的前提下可每月加10分,加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