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南通和信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地址的批复
海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南通和信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住所的请示》(海金监发〔2024〕1号)收悉。根据《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工作指南》(苏金监函〔2021〕580号)《南通市小额贷款公司有关审批规程》(通金融办〔2013〕6号)规定,经研究,同意该公司将注册地址变更为城东镇东海大道(东)69号16楼西侧。
接此批复后,你局要督促该公司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做好变更手续,并将监管跟踪单及时报我局。
特此批复。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