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安市裕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10 09:19 累计次数: 字体:[ ]

海安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海安市裕丰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请示》(海金监发〔2022〕20号)收悉,根据《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工作指南》(苏金监函(580号)《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苏金融办发〔2017〕90号)和《南通市小额贷款公司有关审批规程》(通金融办〔2013〕6号)规定,经研究,同意法人股东江苏省华强纺织有限公司将持有的720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10%)全部转让给法人股东江苏广达医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7200万元保持不变。

接此批复后,你局要督促该公司做好变更手续,并将监管跟踪单及时报我局。

特此批复。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