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东市嘉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来源: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8-17 13:4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启东市嘉润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请示》(启金监请〔2022〕5号)收悉,根据《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变更工作指南》(苏金监函(580号)《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苏金融办发〔2017〕90号)和《南通市小额贷款公司有关审批规程》(通金融办〔2013〕6号)规定,经研究,同意股东吴素群将所持有的公司1667万元股权(占注册资本16.67%)转让给股东江苏海四达集团有限公司。

接此批复后,你局要督促该公司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完成变更手续,并将监管跟踪单及时报我局。

特此批复。

 南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7日